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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提交的申请材料

根据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》(司法部第95号令):

  第十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,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:

  (一)申请表;

  (二)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;

  (三)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;

  (四)相关的行业资格、资质证明;

  (五)仪器、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;

  (六)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;

  (七)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;

  (八)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;

  (九)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 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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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定客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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